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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不应利用衍生产品套利 | |||||
| 来 源: 金牛财顺 | |||||
| 作 者: | |||||
| 时 间: 2008年11月20日 09:36 | |||||
对于国内出口型企业如何正确利用金融衍生工具来规避风险,渣打银行(中国)环球市场部董事总经理兼企业银行业务联系总裁陈铭桥19日对上海证券报表示,要使得这些金融衍生工具发挥积极作用,这些衍生工具必须和企业的风险敞口相匹配,同时,企业必须充分理解产品风险度,并且严格遵守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流程,这样金融产品才可以达到帮助企业锁定风险的作用。 陈铭桥表示,金融衍生产品是一种避险工具,其目的和效果是为了帮助企业在市场价格波动的背景下锁定财务成本。企业不应当利用衍生产品来谋取盈利或套取利润。在本次金融风暴中,有些企业在应用金融衍生产品时与上述原则相违背。例如通过衍生产品避险的部位远远超过企业本身的风险敞口。这样,当市场波动的方向与企业预期相反时,这部分就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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